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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2022年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方案
更新日期:2022-09-08 信息来源:北票市乡村振兴局   游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围绕脱贫群众、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幅“两高于”(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的目标,以“精准、高效、规范”为原则,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接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形成的项目资产管理,全面推进“1233”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模式,有效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支撑,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劵资金和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以下简称“扶贫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分类进行管理;过渡期,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形成的项目资产(以下简称“衔接资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照当前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日常管理。各乡镇(区)要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做到规范化制度运行,按要求完成扶贫(衔接)资产确权登记、运营管护、收益分配、清查处置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明确经营权、管护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确保扶贫资产的“扶贫属性”不异化;做到精细化建档核查,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每项扶贫资产身份信息;做到体系化监管预警,形成市级统管、乡级主管、村级直管、网格员监管、使用方自管的五级管理、监督体系,形成联动体系,确保扶贫资产属性不异化、收益分配不异化;做到数字化精准保障,以数字乡村建设为引领,逐步实现扶贫资产的数字化管理,实现扶贫资产大数据信息互通共享。

(二)资产清查。乡镇(区)按要求规范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逐笔逐项核实资金项目实施情况,逐一摸清资产现状,及时更新管理台账信息数据(附表2),做到“账实相符”。同时,根据项目实施年度对经营性资产分年度的收益和分配情况进行统计造册,建立资产收益清算台账(附表1),做到“不漏项、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扶贫(衔接)资产家底清晰。

四、工作方式

1.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按照市级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资产清查自查工作由乡(镇)组织开展,市级已组织第三方全面清查工作,做到举一反三。

3.信息填报工作由乡(镇)组织开展上报市乡村振兴局。

五、时间安排

(一)资产清查(5月26日前完成)。乡镇(区)开展资产清查,各乡镇(区)在5月26日前摸清本地区截止到2021年度扶贫资产现状及衔接资产底数,更新资产管理台账(附表2)、资产卡信息数据及资产收益清算台账(附表1)于5月25号前上报市乡村振兴局。

(二)资产核查

1.市级核查(6月1日-6月30日)。市级将组织现场核查,包括审计整改、情况说明,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全市通报批评。

2.上级现场核查(7月1日-8月10日)。省市将聘请第三方机构采取全面核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扶贫(衔接)资产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其线索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负责人、责任单位追究责任。

3.问题整改(8月11日-8月20日)。根据专项核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区)要加强扶贫(衔接)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坚决杜绝重建轻管等问题的发生,有效防止扶贫(衔接)资产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确保资产权属明晰、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加强运营监管。各乡镇(区)要加强经营性扶贫(衔接)资产的运营监管,加大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经营性资产管理力度,及时通过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合作经营、改制重组及收回本金等方式,有效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三)完善利益联结。各乡镇(区)要进一步规范收益分配制度,完善利益联结,将资产收益最大限度用于脱贫群众,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鼓励采取务工联结、订单收购、股份合作、保底分红、二次分利等方式,多渠道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区)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清查核资、后续管理等工作,如实客观报送材料,并对报送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将在本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五)做好问题整改。各乡镇(区)要针对第三方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补齐短板弱项,扎实做好扶贫(衔接)资产后续管理的各项工作。健全监管体系,实现管理过程、常态化监管。 

  附件1 扶贫(衔接)资产收益清算台账

  附件2 扶贫(衔接)资产管理台账

  附件3 扶贫(衔接)项目到户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