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民辅警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常态化打击整治、保障服务实战等方面,始终保持积极前行的奋斗姿态,在各自岗位做出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优异成绩。为鼓舞士气、激励斗志,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一、为王吉光等17名同志分别记个人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1、王吉光 刑事技术大队 大队长
2、李思明 警务保障室 副主任
3、刘 鹏 西官营镇派出所 所 长
4、纪贵民 巡特警大队 副大队长
5、曹常军 巡特警大队 中队长
6、安 强 刑事技术大队 民 警
7、齐国利 社区警务大队 大队长
8、李智学 哈尔脑乡派出所 副所长
9、樊玉书 台吉镇派出所 民 警
10、张 莹 行政服务中心 民 警
11、陈东彬 刑侦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查大队 大队长
12、张庆龙 刑事技术大队 民 警
13、孙文兴 警务保障室 副主任
14、谢 飞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中队长
15、徐 磊 矿山治安管理大队 副大队
16、胡宪杰 交通警察大队 中队长
17、王 富 交通警察大队 副中队长
二、为白宇等7名同志分别记辅警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1、白 宇 行政服务中心辅警
2、柴广文 常河营乡派出所辅警
3、宝胜男 冠山派出所辅警
4、丁 利 龙潭镇派出所辅警
5、郑伟东 台吉派出所辅警
6、张春来 政治处辅警
7、姜 建 禁毒大队辅警
此令
公安局局长:李广文
2021年12月9日